為加強河道統(tǒng)籌管理工作,保障河湖水域安全,根據《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》《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(fā)廣東省主要河道名錄的通知》(粵水河湖〔2021〕5號)、《清遠市水利局關于印發(fā)清遠市主要河道名錄的通知》(清水河湖〔2022〕18號)文件要求,按照清遠市水利局工作部署,現將我市主要河道名錄進行調整并向社會公布(詳見附件)。
連州市水利局
2023年12月28日
為加強河道統(tǒng)籌管理工作,保障河湖水域安全,根據《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》《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(fā)廣東省主要河道名錄的通知》(粵水河湖〔2021〕5號)、《清遠市水利局關于印發(fā)清遠市主要河道名錄的通知》(清水河湖〔2022〕18號)文件要求,按照清遠市水利局工作部署,現將我市主要河道名錄進行調整并向社會公布(詳見附件)。
連州市水利局
2023年12月28日